佛山市亿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亿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78
电子邮箱:gmhbgh@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亿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亿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明路33号 |
环评机构 | 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佛山市亿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明路33号。公司环评审批手续齐全、环保验收合格。现公司拟在原厂址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增加一栋厂房以及印刷机、热分粘合机、热合帐篷拼接机等生产设备,淘汰挤出机、成型机、混合机、复合机等生产设备,并将柴油导热炉改造为电热炉,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改为“等离子+光催化氧化”。改扩建后年产PVC彩条布200万米、帐篷布600万平方米、风管80万米、PVC夹网布100万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印刷、复合压纹产生的总VOCs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等离子体净化+光催化氧化处理设施处理,经不低于15m排气筒(F1)排放。热风粘合工序产生的VOCs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不低于15m排气筒(F2)排放。②生活污水经厂区处理达标后,进入高明区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产废水(印刷清洗废水)收集后交由有同类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③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处理后,确保达标排放。④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进行分类收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各种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定期外卖;(油墨和稀释剂)包装桶、含油墨废抹布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