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佛山市高明区游艺娱乐场所申办公告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游艺娱乐场所问题和布局规划(2010年)的通告》精神,核定我区的游艺娱乐场所审批指标为8家,其中荷城街道5家,杨和镇 1家,明城镇1家,更合镇 1 家。我局从2010年6月至今年上半年经过报名、场地勘查、抽签、公示、听证等程序共发出指标3个,还有5个指标空缺,分别为:荷城街道4个,明城镇1个。为了更好地完成剩余游艺娱乐场所指标的实施工作,现公布本次游艺娱乐场所审批管理工作有关情况,凡符合相关设立条件的,均可以报名申办,具体事项如下:
一、设立条件
1、游艺娱乐场所的设立应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2、不得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地点设立游艺娱乐场所。新设立的游艺娱乐场所与中小学校直线距离不得少于200米。
3、我区规划的游艺娱乐场所应以在大型商场、主题公园、旅游度假区、三星级以上宾馆、综合性文化体育设施内等设立为主。
4、设立面积:荷城街道游艺娱乐场所经营面积不得低于600平方米,装机量不少于60台。明城镇辖区内的游艺娱乐场所经营面积不得低于400平方米,装机量不少于40台。
5、场所间直线距离不小于200米。
6、设立机型:必须使用文化部《指导目录》中规定的市场准入机型(相关信息参见文化部网站www.ccnt.gov.cn和中国文化市场网www.ccm.gov.cn. )。
二、报名材料
申请开设游艺娱乐场所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
2、娱乐场所立项申请表;
3、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其没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和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核查函;
4、经营场所房产产权证明(没有产权证明的提供建筑合格证明和房地产行政部门出具的房屋用途证明文书)(核原件,收复印件)及租赁合同或意向书(核原件,收复印件);同一场所只受理一次申请,如有多人申请时,按先后顺序受理。受理后至抽签前申请资料不得变更,否则取消本次申请资格;
5、场所图纸(地理位置示意图、平面结构示意图);
6、金额为100万元、止付期为2011年9月1日的资金信用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
三、本须知发布时间为2011年8月15日至31日。发布渠道:高明区政府网(http://www.gaoming.gov.cn)、佛山市高明区市场安全监管局网(http://scaj.gaoming.gov.cn/)。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30日至31日;
2、报名地点: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36窗口(高明区市场安全监管局窗口)。咨询电话:88636901。
五、场所初审(2011年9月5日至6日)
我局根据报名情况,对拟设立的经营场所是否符合规定的审批条件进行现场核查,申请人应积极配合。经现场查看,对不符合条件的场所,由我局出具《关于报名材料的回复意见》,并退回报名材料,取消本次申办资格。
六、组织抽签(2011年9月9日)
同一规划区域的申请人数量超过该区域指标时,由我局组织抽签,抽签现场接受各方监督。符合游艺娱乐场所审报条件的申请人数量少于或等于规划指标时,则直接进入下一程序。
七、社会公示和听证
1、对符合条件的,我局将对拟设立的场所的有关事项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程序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办理,公示期间中签人退出或公示对象有疑义且经审查不合格的,由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出具《关于报名材料的回复意见》,并退回报名材料,取消本次申办资格。
2、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游艺娱乐场所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举行听证。
八、立项审批
公示期满及听证后符合条件的场所,按照游艺娱乐营业场所设立事项工作流程进行立项审批。
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市场安全监管局负责解释。
***1:2010年佛山市高明区游艺娱乐场所布局规划表
***2:娱乐场所立项申请表
***3:申 请 书
佛山市高明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