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海琴湾二期第5分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联合验收)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15-05-27至2015-05-28。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邮编:52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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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天晟·海琴湾二期第5分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联合验收)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新安村 | 天晟·海琴湾(佛山市南海天晟地产有限公司) | 验收调查单位:广州市番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广州安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金沙新安村,总投资1215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16767.23㎡,建筑面积40751.95㎡。主要建筑规模包括: 3层低层住宅楼共85栋(其中十九街1-13、23A-33号共23栋;二十一街1-12号共12栋;二十三街1-12号共12栋;二十五街1-10号共10栋;天平路31-58号共28栋)。 | 1、项目施工期落实相应的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噪声、水土流失等防治措施,减少了施工期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配套的一套废水处理设施由广东中人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设计,设计处理能力为1000立方米/日。 3、项目设置专门油烟管道,油烟通过管道引致楼顶排放。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 5、项目采用了有效隔音降噪措施,噪声得到一定的削减。 | 无收到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