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项检查暨建筑市场检查情况的通报
禅建发〔2014〕580号
区质安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劳务分包单位:
为加强我区建筑市场管理,根据相关要求,我局开展了禅城区建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项检查暨建筑市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巡查内容
建设单位招标、发包、工程款支付情况;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承包、分包、现场管理、项目经理资格情况,主要管理人员社会保险、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情况,工程款支付和材料设备情况;分包单位合同、现场管理情况,现场技术管理人员社会保险、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情况,工程款支付和材料设备情况等。
(二)基本情况
检查了4项在建工程,发出整改通知书3份。检查结果显示,部分项目根据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但个别项目自查流于形式,项目发包、承包、分包等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一)建设单位
将包含在总包合同中的专业工程另行发包;未提供工程款支付证明材料。
(二)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分包单位
未提供支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款支付证明材料;由个人代表公司与起重机械租赁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未提供劳务分包合同;未提供主要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工资支付材料;分包单位工程款由个人账户转出或由总包单位直接支付给施工班组;主要建筑材料采购合同、起重机械租赁合同由个人代表公司签订;项目管理机构未经公司确认,部分管理人员未到现场履行职责;部分劳务分包企业未派驻现场管理人员。
三、处理意见
经研究,我局决定对检查中表现不理想的佛山市创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平市住宅建筑工程集团公司卓远云峰台项目部及项目经理周益锋、佛山市顺德区容生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广西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佛禅(挂)2009-016”A地块商住建设(盛南新都花园1#、2#、9#10楼及地下室)项目部及项目经理甘宇、佛山市建沣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佛山市时代永亨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佛禅(挂)2012-010地块佛山市禅城区朝安路西侧、同济东路北侧地块 (童服城拆迁安置项目) 项目部及项目经理肖高峰、佛山市红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进行通报批评,根据《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对通报批评的开平市住宅建筑工程集团公司、广西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容生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佛山市建沣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佛山市红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其诚信手册中扣10分。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参照本通报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自身实际,举一反三,加强自查自纠。2014年12月至2016年6月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实施检查阶段,我局会同区质安站每3个月对本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一次,发现问题者一律从严处理。
(二)临近岁末和春节,工人欠薪事件面临多发局面。请各单位全面加强发包、承包、分包、工程款工人工资管理,妥善处理劳资纠纷,避免形成群体性事件。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4年12月2日
(联系人:姜继周,联系电话:83879691)
(禅建发[2014]580号)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项检查暨建筑市场检查情况的通报.pdf(请点击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