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市水利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19〕4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前下达你区2020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和基金(金额及列支科目详见***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请列入2020年支出,待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此项资金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相关工作,请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同时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请尽快落实项目,应将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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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持基金(资金)分配情况表
***2:佛山市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目标申报表(市级)
***2: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目标申报表(禅城区)
***2: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目标申报表(高明区)
***2: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目标申报表(南海区)
***2: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目标申报表(三水区)
***2: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目标申报表(顺德区)
佛山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