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招聘政府辅助服务聘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辅助服务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辅助工作岗位,共招聘1名。
(二)招聘条件
1、愿意并有能力履行政府聘用人员义务;
2、学历及专业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中文、法律、经济、保险、社会管理和人力资源等相关专业。
3、普通话和粤语标准清晰,语言表达能力较强;
4、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较强的沟通能力,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应用;
5、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本市户口。
二、聘员管理及薪酬
所聘人员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管理,签订《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合同书》,首次聘用期为1年,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能胜任工作者,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聘用合同。
薪酬为:大专学历月薪2000元,本科学历月薪2200元,试用期薪酬按月平均薪酬的80%标准计发。社保、医疗和加薪按市政府聘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
2.地点: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1号办公楼4楼),联系电话:83284636,83337724。
(二)报名要求:报名者按本公告的招聘条件,持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获奖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汽车驾驶经验的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相片2张。
四、考试事项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主要测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一)笔试
1、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合格者依成绩高低顺序,按1:3左右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由招聘单位对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照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六、办理相关手续
拟招聘人员报市人事局批准后,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4]124号)和《关于印发佛山市招考政府聘用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佛人字[2004]103号)文件规定,由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确
定的辅助服务聘用人员签订《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合同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八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