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落地一周高明受理单独二孩申请82宗
佛山日报讯 记者李艳平报道:高明区“单独二孩”政策落地已有一周,记者昨日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了解到,截至4月8日,全区共受理申请82宗。
高明区卫计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张小敏表示,82宗申请中,荷城街道占的比例最大,其次为杨和镇。目前,部分申请已进入最后环节,即在村(居)委会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如群众无异议,即可将持证人的《计划生育服务证》送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加盖公章即可。而最早一位申请者已于4月2日进入公示环节,预计4月17日能成为高明区首位“领证”人。而在分水岭3月27日前怀孕的“单独”人数并不多,只有寥寥几人。
办理“单独二孩”一周来,区卫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最常见的群众咨询问题为:我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单独”?怎样办理?
该负责人表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昨日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单独二孩”政策的通知》,对实施政策后的具体细则事项进行了明晰。如申请人必须提供7项资料,包括夫妻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簿、第一个小孩出生医学证明或该孩子户籍资料、夫妻近照、《计生服务证》以及独生子女身份证明,缺一不可。
其中,在独生子女身份证明中,所提供的证件如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简称《独生子女证》),则此证需为一年内(含一年)办理的,发放时间已超一年的,必须到独生子女一方父母户籍所在地镇(街)卫计部门出具独生子女身份证明。对于核查独生子女身份确有困难的,可按申请人的承诺办理。
不过,针对此种情况,该区卫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承诺需建立在社会调查的基础上,如村(居)委会或镇(街)卫计局需提供的资料证明。“如果连父母的户籍情况都无法提供或核实的,则申请较为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