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制造企业进行设备更新政府将给予贴息
3月8日,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佛山市2022—2024年促进制造业企业设备融资租赁工作方案》,对通过直接租赁方式进行设备更新的佛山制造业企业给予贴息,最高贴息额达120万元。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制造业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设备更新,佛山2022年—2024年继续设立佛山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融资租赁专项资金。对制造业企业,按最高不超过融资租赁合同设备投资额的4%给予一次性贴息。企业如获得国家级或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称号,可按最高不超过融资租赁合同设备投资额的6%给予一次性贴息(具体比例根据每年预算规模和实际申报数量而定,且不超过实际发生利息)。单个企业每年列入贴息的融资租赁合同设备投资额最高2000万元。
方案自2022年4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企业通过直接租赁方式购入生产及生产配套设备(不含家具电器、办公耗材、车辆、非专用电脑等日常办公设备),设备应在申报企业中使用,使用地在佛山市,设备购置***发生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