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梳理辖区股份合作公司城市更新集体用地合作开发合同签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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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0日发表
11月28日,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集体资产管理办按照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的要求,收集了辖区股份合作公司目前已签订的合作开发合同及相关会议资料(包括城市更新合作开发、集体用地合作开发等所有合作开发),并对已签订的合作开发合同存在的违规情况做出梳理,同时要求股份合作公司签订承诺书,承诺已如实上报所有已签订的城市更新、集体用地合作开发合同及相关资料(或承诺未签订任何关于城市更新、集体用地合作开发合同)。
接下来,将继续督促股份合作公司把已梳理完成的城市更新、集体用地合作开发合同登记到“四合一”平台,指导股份合作公司建立台账,并且进一步核实已签合同,按相关规定对重大事项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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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06:22:2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