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关于光明新区不可移动文物德淳书室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批复
新湖办事处、圳美社区:
《新湖办事处关于申请对光明新区不可移动文物——圳美村德淳书室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批的函》(深光新处函〔2018〕339号)收悉。我局已于8月14日组织3名省文物保护古建筑专家现场勘察和修缮设计方案评审,并征求文物审查委员会成员单位意见。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及文物专家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光明新区不可移动文物——德淳书室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请依照专家评审意见(见***1)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实施。
二、请委托有相关文物资质的单位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文物保护工作,贯彻依法修缮、修旧如旧原则;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做好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请督促圳美社区在施工前和竣工后的做好文物保护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并在施工中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施工安全。
四、其它涉及报建、立项、经费等事项请按有关部门规定、意见执行。
此复。
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