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阳区完成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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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3日发表
潮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区卫生局的餐饮服务监管职能交接工作于10月24日顺利完成。
2009年6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卫生监督职责划归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但根据工作实际,自2009年到2011年10月24日潮阳区餐饮服务监管职责一直由区卫生监督部门负责。10月24日顺利完成职能交接后,潮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正式承担起潮阳区餐饮服务业监管职责。
潮阳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将高度重视职能移交后承担的新任务,加强协调配合,防止餐饮服务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保障辖区群众饮食安全。(时耀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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