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工程专业高中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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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3日发表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广东省安全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试行中有关问题及修改建议请径向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反映。
广东省安全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doc
广东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doc
附 录.doc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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