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特区晚报」我市将评首届社工之星
记者从汕头市民政部门获悉,汕头市制定出台《汕头市社会工作者星级评定试行办法》并于今年3月1日起试行。根据该试行办法,今年汕头市将开展首届社工之星的评定工作,凡在汕头市辖区内专门从事社会工作且符合星级社工评定条件的社工均可参评。
据了解,星级社工设五个级别,从低级到高级依次为:一星级社工、二星级社工、三星级社工、四星级社工和五星级社工。星级社工评定的总量控制在持证社工人数的1/3以内。星级社工实行动态管理机制。评为星级社工除享受政策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薪酬福利待遇以外,还享有以下待遇,包括:获得星级社工荣誉证书和荣誉章;享受星级社工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一星级200元、二星级400元、三星级600元、四星级800元、五星级1000元;优先安排参加协会组织的教育培训、行业交流等活动,并在岗位聘用、项目扶持、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协会在出台社会工作行业规范、标准及相关制度时,优先向星级社工征求意见。
作为本届岭南社工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一,市民政局19日在市福利院举办城社工讲堂,通过专家讲解新出台的社工条例、资深社工传授经验、现场知识互动等方式,为100多名汕头社工上了一堂精彩的辅导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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