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权责清单工作情况报告
2014年7月以来,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我局正式公布了行政权责清单,有效方便了群众查询和办事。近期,我局以行政权责清单公布一周年为契机,按照全区统一部署举办了行政权责清单制度运行一周年评议活动,现将我局行政权责清单基本情况、运行情况、自查情况、征求意见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权责清单基本情况
经过多次的梳理、修订和完善,目前我局的行政权责清单共413项,其中行政许可类52项,行政确认类4项,行政给付类3项,行政处罚类249项,行政强制类9项,行政征收类1项,行政检查类87项,其他服务事项类8项。
二、行政权责清单运行情况
行政权责清单制度运行一周年来,我局的413项职权职责事项运行正常,均按照对外公布的职权职责信息表运行,所有事项的办理流程、材料、时限、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实施等均严格按照行政权责清单执行。
三、行政权责清单自查情况
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我局及时组织业务科室开展自查,具体自查情况为:
在行政权责清单完善方面,我局编制的权责清单事项齐全,各要素内容无缺失情况,内容表述清晰、准确;办事条件、流程、申请材料等指示明确;权责清单上的责任表达清晰。
在行政权责清单执行方面,我局严格执行行政清单事项,不存在未纳入权责清单而仍在对外实施和办理的事项;严格按照清单内容执行事项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时限、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
在政务服务流程优化方面,我局权责清单中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设置科学、合理、便利。
四、行政权责清单征求意见情况
我局坚持多渠道、多方式征求意见。一是注重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通过网络、电话、座谈会、下基层等方式,向办事群众征求意见,听取社会各界对行政权责清单的办事流程、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及清单执行情况的意见建议,吸取有效建议及时对权责清单事项作出合理修正,不仅收集了群众对行政许可办理的意见,同时还扩大了群众对我局行政权责清单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二是注重征求基层单位的意见。我局通过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听取区、街道计生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对行政许可类权责运行情况的意见;通过不打招呼直接到区、街道计生服务中心收费窗口征求群众意见的方式,听取群众对服务质量的评价,并进行服务是否免费的暗访调查;通过征求办事对象的意见,优化了病残儿医学鉴定初审和终止14周以上妊娠审核的内部审批流程。
五、行政权责清单整改落实情况
(一)推出便民新举措。在医师注册方面,我局已申请刻制了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师执业注册审核专用章,定点放置在区行政服务大厅,专门作为医师变更执业注册使用,该公章于6月10日正式启用。针对面向群众、服务群众的事项,坚持为民服务导向,缩短办事时限,提高服务水平,优化终止14周以上妊娠审核工作流程,将办结时限由5个工作日进一步压缩为3个工作日。
(二)调整了部分事项。根据《***关于清理***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国发〔2014〕1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省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粤府〔2014〕62号)等最新政策的要求,我局对部分权责事项作出了调整。一是将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申请审批事项名称调整为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二是将输精(卵)复通申请审批事项名称调整为输精(卵)管复通手术审批,事项类别由行政确认类事项调整为行政许可类事项。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