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文体旅游局全面实施全流程网上办理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率,让群众能够更便捷的办理各项审批业务,我局政务服务事项于即日起全面实施全流程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办事模式
模式1:线上申请、邮寄递交纸质申请材料;
模式2:线上申请、现场勘验环节递交纸质申请材料。
二、网上办理方式
(一)适用模式1的事项
1、事项名称
(1)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2)音像制作单位的设立、变更审批
(3)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4)运动员技术等级三级称号审批、二级称号审核
(5)旅行社分社及服务网点备案及变更登记
(6)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
(7)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
(8)拆除公共体育设施或改变功能、用途审核
(9)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
(10)非宗教内容的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
(11)从事包装装潢印刷经营活动许可
(12)举办涉港澳和在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的涉外营业性演出审批
(13)从事专项排版、制版、装订印刷经营活动许可
(14)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卫星电视节目初审
(15)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初审
(16)加工贸易项下光盘进出口审核
(17)非宗教内容的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变更
(18)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许可
(19)从事其他印刷经营活动许可
(20)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许可
(21)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22)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
(23)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初审
(24)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
(25)举办营业性演出审批
(26)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27)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
(28)设立娱乐场所审批
(29)营业性涉外演出增加演出地备案
(30)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及其变更审批(外资、中外合资合作除外)
(31)临时占用县属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
(32)出版物发行单位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备案(外资出版物批发单位除外)
(33)出版物批发、零售单位或者出版单位设立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发行分支机构备案(外资出版物批发单位除外)
2、办理流程
(1)申办。
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龙岗分厅”,选择“部门服务”中的相关事项,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申办工作。
(2)材料提交及审批结果领取方式。
申请人收到预审通过的通知后,可按照要求将相关纸质申办材料通过EMS快递到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33-1号行政服务大厅2楼综合窗口,联系电话:89239347);申请人也可收到预审通过的通知后,直接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申办纸质材料。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可以采取到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现场领取或者EMS快递的方式获取审批结果。
(二)适用模式2的事项
1、名称
(1)国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用途审核
(2)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审核
(3)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4)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许可
(5)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审批
2、办理流程
(1)申办。
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龙岗分厅”,选择“部门服务”中的相关事项,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申办工作。
(2)材料提交及审批结果领取方式。
申请人收到通过预审通过的通知后,按照要求将相关纸质申办材料在勘验现场提交给相关工作人员并提供原件核验。申请人也可收到预审通过的通知后,直接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申办材料原件。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可以采取现场领取或者EMS快递的方式获取审批结果。
三、特别声明
(一)申请人进行在线申报时,所上传资料必须为真实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被列入诚信黑名单,由申请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上传资料应为申请表及有关证照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或拍照件,必须完整、清晰可辨并真实可靠;否则,将不予预审和受理。
(三)网上办事模式均以申请材料准确规范无特殊情况、申请人身份清晰无疑为前提。
(四)如有需要,审批单位可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补正申请材料、提供申请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或者到现场核验申请人身份等信息。
(五)预审通过后,未按要求及时提交纸质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28948330 、28948258(文物)、28948200(体育,高危体育除外)
综合窗口受理地址: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33-1号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
如有需要,申请人可到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41号窗口或综合窗口寻求帮助,由工作人员辅助进行网上申报。
深圳市龙岗区文体旅游局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