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小区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精神,现就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指导业主在安全区域停放电动车并落实管理责任,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二、规范业主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指导业主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三、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检查电动车停放和充电情况,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四、加强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增强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并按要求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一旦遇到电动车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选择正确的逃生路线和方法。
特此通知。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