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会计学会转发中国会计学会关于开展2014年度会计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分会、团体会员、高级会员:
现将中国会计学会《关于开展2014年度会计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会秘〔2015〕2号,见***1)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会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
一、本次参评论文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会计类论文。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本次评选活动的宣传和推荐工作。
二、请将“中国会计学会2014年度会计学优秀论文评选推荐表”(***2)和参评论文发至我会邮箱,同时提供论文的纸质复印件(包括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一式3份,于2015年3月20日前一并报送我会秘书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511室,邮编518034。
联系人:汪珍、李善彬
联系电话:83938***0、83938582
传真电话:83938984,83948133
特此通知。
***:1.中国会计学会关于开展2014年度会计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会秘〔2015〕2号)
2.中国会计学会2014年度会计学优秀论文评选推荐表
深圳市会计学会
2015年3月12日
***1
关于开展2014年度会计学优秀
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国会计学会各分会、各单位会员,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会计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发展规划》,鼓励会计学术创新研究,促进我国会计理论繁荣与发展,中国会计学会继续开展2014年度会计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论文范围
参评论文必须是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国内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会计论文(中英文均可,英文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稿)。
二、参评论文标准
论文应密切联系当前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实践,对重大的会计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探索,有创新的理论和观点,论点集中、鲜明,论据充分、真实,写作规范、流畅。
三、参评论文推荐程序
参评论文由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推荐:
(一)单位推荐
中国会计学会各分会、各单位会员,推荐本单位、本地区、本行业人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会计学术论文;各有关杂志社推荐本刊物上发表的会计学术论文。各单位推荐论文数量最多不超过5篇。
(二)资深会员推荐
至少5名中国会计学会资深会员联名推荐。
四、报送材料
请推荐单位或个人于2015年3月25日前将以下推荐材料邮寄至中国会计学会,论文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1.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或资深会员签名的《2014年度会计学优秀论文评选推荐表》(见***)。
2.参评论文复印件(包括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一式3份。
五、其他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评选,按要求做好2014年度会计学优秀论文推荐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推荐材料报送中国会计学会。
通讯地址:北京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月新大厦607室。
邮 编:100045
联 系 人: 柴子菲
联系电话:010-68520093(兼传真)
电子信箱:nszgb@szns.gov.cn
请登陆中国会计学会网站年度优秀论文评选栏目查询中国会计学会年度会计学优秀论文评选结果。
***2:中国会计学会2014年度会计学优秀论文评选推荐表.doc
中国会计学会秘书处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