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2年度南山区优秀青工的通知
深南工[2012]31号
各有关单位:
广大青工在建设和谐南山创新南山效益南山各项事业中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全面落实十八大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促进南山建设宜居宜业的国际化海滨城区,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青工的关爱,决定表彰一批优秀青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条件
1、热爱南山、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品行端正,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企业员工;
2、在本辖区企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以办理就业登记或参加社会保险为准);
3、事业心强、工作勤奋,在本企业有良好工作业绩或在深圳“三个文明”建设中作出过突出贡献,是本职岗位骨干或优秀代表;
4、积极参与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作,为建设和谐南山做出贡献;
5、南山区优秀青工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户籍不限。
二、评选办法
全区今年共表彰优秀青工18名,由区总工会考核小组进行考察审核。评选采取自下而上、层层选拔推荐。各级工会组织要严格按条件、按要求组织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评选活动(评选名额分配见***1)。候选人参评需在本企业公示5个工作日,申报时需提交推荐表(***2)和2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版),经本级工会和党委(支部)签署意见后,报上级工会和党委签署审核意见。候选人将在蛇口消息报上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由区委区政府向评定对象授予“南山区优秀青工”荣誉称号。各有关单位收集本街道(单位)候选人申报资料并填写汇总表(***3)一份,于2012年12月28日前报送区总工会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表:
1、评选名额分配表
2、南山区优秀青工推荐表
3、优秀青工候选人汇总表
(联系人:林燕 联系电话:26542100 传真:26662756)
深圳市南山区总工会
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