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金湾本月起在金湾买卖房也要网签
继2011年6月20日,珠海主城区范围内的一手商品房实行“网签”后,本月起,在金湾区范围内买卖一手商品房也必须要纳入“网签”,至此,金湾区商品房交易信息将实现全透明,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合法利益也将得到更大的保障。
“网签”简单的来讲就是指,一手商品房的买卖合同要在网上进行备案管理。日前,珠海市住规建局发布通知要求,自本月1日起,对全市范围内新申请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已经取得房地产权属证明书的商品房现售合同,均实行网上备案管理。
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金湾分中心副主任陈健江:“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两日内就可以来市房产登记中心金湾分中心申请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开通网上交易账户后,就可以通过珠海市商品房预售专网实行网上备案。购房人选好房之后就可以跟开发企业通过备案系统在线填写珠海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这个房屋状况就显示为已销售了。”
此前,在珠海主城区范围内的商品房实行“网签”时,金湾区也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和鼓励辖区内的商品房进行“网签”。此次金湾区的商品房“网签”规定由“应该”变为“必须”后,将对规范金湾区商品房预(销)售行为,促进全区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业内人士也表示,金湾区商品房全部实行“网签”后,将会有助于增加全区房地产市场的透明度,保障来金湾购房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该政策的实施还可以整合全区的房地产信息,有利于政府及行业对整体数据的掌握。
(崔媛媛 黄振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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