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下半旗升起尊严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各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三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这是一个值得载入史册的时刻。自1990年10月1日《国旗法》实施以来,第一次依据该法第十四条“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的规定,以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发布命令的方式依法向在自然灾害中遇难的平民志哀。
接到上级领导部门的通知后,居委会工作人员便马上行动起来,到辖区内各大单位转达通知,并亲自检查了安装在国际大厦顶楼的防空警报器。踏入14时28分,鸣笛声、警报声响彻全城,途人驻足,一齐为死难同胞默哀。电视直播中,***广场上那飘扬在旗杆三分之二处的国旗似乎比平日更加鲜艳夺目,自发参加哀悼仪式的数以千计的民众发出的“中国加油”的吼声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来得气势恢宏。
共和国的旗帜有史以来首次为普通民众而降, 这是对“以人为本”真正意义上的诠释,是国家主人翁尊严的升华和尊重生命的普世价值的理性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