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接收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申报
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我区在全市率先设立1500万元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同时出台了《香洲区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近期,我区以《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为“指挥棒”,依托香洲区政府信息网、饭米粒网两大平台,面向全社会公开创新资金扶持项目申报的相关要求,接受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或社区居委会主动申报。
一、申报范围侧重于民生项目,申报时间为期一个月。此次申报项目涉及社会管理、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区服务、行业服务六大领域八类项目,用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组织建设,提供扶贫济困、老年人、精神民生、社区、行业服务,推动社区居民自治,全方位体现出创新资金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服务理念。项目申报时间自7月1日至31日止,且从公平公正的原则出发,每个申报机构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
二、申报资格社会化,申报程序便捷化。根据“公益性、创新性、组织性、效益性”原则,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定条件,如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达到一定时限且年检合格,具备有经费来源、完善的组织结构、健全的财务制度、相对专业的管理团队或人员等条件。为便于申报,申请机构只须填写《项目申报书》等3份表格,附上相关资质证明等复印件(含电子版),报区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社管部基础建设室)即可。
三、申报审核科学规范,申报监管严格到位。经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区财政局办理拨款手续。为了保证项目资金规范使用,申报机构将被套上“紧箍咒”,必须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健全内控制度、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并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定期提交总结报告,按期完成项目。督导验收组将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和绩效评估,考核评估不合格的项目,次年不再接收该项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