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节能减排工程改造项目通过验收和审计
我校的节能减排改造工程,是根据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深圳市罗湖区2008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和区政府五届第四十八次常务会议精神,于2008年12月28日正式立项。经组织专家现场测试、调研,针对我校各项耗能设备的实际运行数据,确定“照明系统、建筑节能、分体空调系统、中央空调系统、厨房设备更换与燃气系统、用水系统、阀门系统、热水系统、冷库系统、电梯系统”等十一项改造工程。以上工程总投资为200万元整,每年节约费用约482,178元,节省费用30%以上,预计4年可收回投资。经节能改造的设备使用寿命普遍延长2—3倍,可节省高达50%的综合成本。
我校收到立项文件后,立即召开班子会议。于2009年1月5日,成立“节能改造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严格按照《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廉政监察暂行办法》的要求,在市节能协会、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政府招标中心的指导下,全面推进各项工程,十一个节能改造项目于2009年8月7日全部通过验收。2010年3月1日最后一项电梯系统改造工程通过罗湖区审计局的审计,标志着我校节能减排改造工程圆满完成。
所有改造项目稳定运行至今,节电、节水的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明显,表明我校的节能改造工程是一项安全、投资效益高、节能环保的技术改造工程,将增强我校未来发展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