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笋岗街道办事处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笋岗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执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通过加强组织保证、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升级服务。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在会议上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我街道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街道各职能科室进一步明确责任,职责细分,加强沟通、交流,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效率提高。三是街道继续在社区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办理行政服务事项,为居民提供公正、透明、便民、优质、高效的行政服务。
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有关情况。
(一)通过罗湖电子政务网、罗湖家园网、新闻媒体和办事处服务窗口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其中工作动态信息78条,通知公告信息859条,政策法规信息4条,人事信息29条,资金信息2条,计划总结信息2条,民政统计信息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2010年我街道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要求。罗湖区家园网共受理各类咨询57条。
(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10年街道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我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有待进一步明确;二是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手段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我街道将从以下各方面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一)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继续完善我局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具体方案。 (二)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并力争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