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故教师的子女高考资助指南
各高校,各区教育局、新区公共事务局,市直属各单位(学校):
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2011年度病故教师子女高考资助工作即将开始,现根据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本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机构中原在职在编的教师,在职期间病故或因公意外伤亡的,其子女在本年度考取各类全日制高校,可通过教师原就职的学校申请资助。
二、申请程序
1.登陆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站(http://szjyjj.sz.edu.cn/),在主页中点击“表格”拦,《深圳市病故教师子女高考资助申请表》。
2、申请人填写《深圳市病故教师子女高考资助申请表》,由学校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
3、学校验证后,发还原件,留复印件,并盖章,将申报材料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三、 学生申请资助需提交的材料:
1、《深圳市病故教师子女高考资助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的银行存折或***复印件;
4.申请人到高校入学后本学期的学费缴纳单据复印件。
四、申报材料须在10月30日前提交至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基金会在11月20日前完成审核工作。
联系人:黄志琼
联系电话:0755-82386624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北路书院街6号深圳中学西校区4号楼1楼。
邮政编码:518001
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