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召开工作协调会推动政务服务思想解放作风转变效率提升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动“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效率大提升”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市、区工作联动,促进我市政务服务环境持续优化,6月13日上午,市政务局局长赵彦庆同志主持召开政务服务机构工作协调会,市政务局各科科长、各区(功能区)政务服务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村(社区)公共服务站运行管理的有关要求、市机关作风办关于推进政务服务“全城通办”的初步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是根据《关于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站建设考核结果及后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农〔2018〕47号)和《关于全省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站)运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农函〔2018〕140号)的有关要求,各区政务服务机构在6月30日前对各区的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站)进行后续运行管理,同时根据“人财物”与“权责利”一致的原则,同意各区提出的由镇街或镇街政务服务中心进行行政管理和日常运行管理,并积极配合各区基层办开展工作,发挥好业务指导作用。
二是各区政务服务机构要切实加强窗口监督管理,推动窗口服务作风转变、质量提升,坚决杜绝慵懒散慢拖等现象。要注重加强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站)管理制度建设、绩效考核及业务指导,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心(站)的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要做好工作人员的岗位培训,通过有针对性的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三是认真领会市委有关“全城通办”的工作部署及要求,积极做好前期工作准备,加强难点难题研究攻关,因地制宜,创造性开展工作,努力推动改革取得实效。
四是认真落实《关于印发取消65项证明事项的通知》(珠府办〔2018〕4号)的有关精神,积极推动区级政府部门减证便民工作。
赵彦庆同志强调,落实好上述工作是市委推动“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效率大提升”的具体要求,是提升群众和企业政务服务改革获得感的具体措施,要确保按时间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市政务局将一如既往地在业务上支持各区政务服务机构开展工作,加强市、区联动,收集梳理反映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努力协助推动问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