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民政局召开全市民政系统福利救助机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2016年1月29日,按照市民政局罗新安局长要求,市民政局在市民政大楼12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全市民政系统福利救助机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张海军副局长参加会议并作出讲话。各区民政局分管福利和救助工作的副局长、股室负责人,各镇(街)分管民政工作的副职领导,各福利机构(含民办)负责人,市救助管理站、市社会福利中心、市殡葬服务中心班子成员参加会议。纪要如下:
会议传达学习了《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粤民电﹝2016﹞8号)精神,通报了深圳市宝安区救助管理站火灾事故情况,分析了我市民政系统的福利和救助机构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对进一步做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
会议指出,当前我市福利和救助机构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生命财产安全,可能存在火灾事故、福利救助机构服务对象打架斗殴、食品安全、建筑物安全、台风水浸等五类安全隐患。二是道德底线安全,可能存在不作为、救助物资保管不善、受捐款物和福彩公益金管理不严、对待服务对象态度不佳等四类安全隐患。
会议就进一步防范安全事故,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工作执行力。会议指出,安全生产事关人命,事关国家和群众财产安全,要切实把维护民政管理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突出位置,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到民政管理服务的全过程和所有领域。各级民政部门、各镇(街)、市救助管理站、市社会福利中心、市殡葬服务中心及各福利机构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和要求,吸取深圳宝安区救助站火灾事故教训,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一旦发现隐患,迅速行动,铁腕查处和整改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力,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二、严格要求,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格落实民政部、公安部《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全省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暨“寒冬送温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立即组织对福利和救助管理机构进行深入细致、全面严格彻底的排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重点加强受助人员进站安全检查,加强对受助人员身体及精神状况检视,加强供暖电器、热水器等用电、用气、用火设备和器具检查,加强福利和救助生活区、活动区、食堂等区域消防设施设备检查,有条件的福利机构要对老旧电线进行升级改造。确保福利和救助机构房间内不出现明火、易燃物品远离生活区、没有私拉电线等情况出现。同时,重点关注五保老人、独居老人和居住在有地质灾害隐患区域的老人生活情况,及时排查安全隐患,解决生活困难。
三、健全机制,强化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在根据民政行业各类机构服务管理对象特点制定安全措施,有效落实各类服务管理对象的安全保障,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局社会事务与社会福利科尽快与各区相关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救助管理机构、养老机构干部职工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实行24小时值守和定时安全巡逻,同时完善值班制度,明确交接班人员共同检查及签字确认制度,在时间和空间上实现无缝对接。加强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一旦突发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报属地政府。
四、多措并举,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谋划。各镇(街)、各福利和救助机构要认真总结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吸取各地安全事故中的教训,科学谋划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和方法,确保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在社区中建立***探访机制,安排社区社工或志愿者定期***探访救助和福利服务对象,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加强学习,推动安全生产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学习教育,激发安全生产工作队伍的工作热情,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方法。同时,强化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刚性约束,建立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民政行业尤其是各类福利和救助机构安全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力或者由于管理疏失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救助和福利机构要有风险意识,要将生产安全摆在经济利益至上,全面落实好春节前后的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