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为推动我市“南粤家政”工程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壮大家政人才培养主体,认定一批市级“南粤家政”示范性培训基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了《珠海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和必要性
近年来,我国家政服务业快速发展,但仍存在有效供给不足、行业发展不规范、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为全面推动我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制定出台《办法》,进一步鼓励全市有关机构开展家政服务培训工作,培养一批高质量家政服务人员,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文件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围绕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护理服务四个重点领域认定市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从认定范围、认定条件、受理时间、认定程序、奖补措施、运行管理、附则七个板块对认定工作进行规范。
三、《办法》有关问答
(一)哪些机构可以申报市级培训示范基地?
在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护理服务任一领域开展培训并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家政企业内设培训机构,可申报该领域培训示范基地。在多个领域开展培训并符合条件的,可同时申报多个领域培训示范基地。
(二)申报市级培训示范基地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在培训能力方面: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申报时上年度培训人数不少于200人次(含学制教育人数),具有相关资质的专兼职教师3人以上,理论和实训场地合计面积200平米以上并具有相应实训设备;
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申报时上年度培训人数不少于150人次,具有相关资质的专兼职教师2人以上,理论和实训场地面积合计200平米以上并具有相应实训设备;
家政企业内设培训机构对本企业上年度新招用和在职职工年培训人数不少于100人次,培训上岗率达到80%以上,具有相关资质的专兼职教师2人以上,理论和实训场地面积合计100平米以上并具有相应实训设备;员工制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认定。
2.在培训效果方面:一是培训合格率达80%以上;二是培训后就业率达80%以上(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三是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与3家以上家政企业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共建培训实习基地。
3.在机构资质方面:须为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具备家政相关专业教育培养资质或职业培训资质(家政企业内设培训机构除外);无违法违规经营等行为。
(三)什么时候开始认定受理工作?
受理时间以市人社部门门户网站发布通告为准。
(四)符合条件的机构如何进行申报?
符合条件的各类机构向注册登记地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递交申报材料。
(五)对于市级培训示范基地有什么奖励?
对被认定为培训示范基地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补,不需另行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认定省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
(六)《办法》对市级培训示范基地的运行管理要求?
《办法》要求,培训示范基地应于每年11月底前向经办机构报送年度报告。如存在提交虚假申报材料、没有按要求开展家政服务培训工作、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或出现其他不宜再作为全市示范等情况出现,撤销基地称号。被认定的市级示范基地,每年应按要求开展家政服务培训,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办法》的政策有效期?
《办法》自2021年3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