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2008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受理第二批2008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1]904号)要求,结合我市的工作实际,现将我市开展第二批2008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管理部门
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与认定(复审)的主管部门为我局高新技术产业科。具体业务受理、服务窗口设在珠海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二、复审工作安排
为顺利开展复审工作,为我市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指导,请我市参加复审的企业严格遵照如下时间安排,配合我局开展工作:
(一)为做好企业辅导工作,复审工作时间安排较省科技厅要求略有提前,请各企业及早准备。网上申报截止受理时间为8月5日,往我市业务受理、服务窗口递交纸质材料的截止时间为8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请各企业单位尽早提交材料。
(二)请准备参加本次复审的2008年认定、未参加今年第一批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于7月15日前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登记(电话或电子邮件),方便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做好***服务。
(三)请参加本次复审的企业于8月前将拟提交的材料送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预审,材料经网络提交后不再退回修改。同时,为避免网上受理时网络堵塞,请各企业单位尽早提交材料。
(四)为做好2001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近期我局将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进行专场培训。具体安排留意我局网站通知。
三、申报要求
具体申报事宜请查阅《关于受理第二批2008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1]904号)(***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政策法规文件与申报材料请查阅我局网站“专题专栏”(http://www.zhkgmx.gov.cn/zwgk/ztzl/)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栏目。
四、网上申报以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申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http://www.innocom.gov.cn),认真阅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系统操作手册,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
(二)书面材料提交。网上申报成功后,请将材料双面打印并胶装成册一式四份报送珠海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1、书脊印明“XX公司2008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申报材料”。
2、在右上角标注“正本”或“副本”。
3、四份申报材料中至少要1份正本(必须提供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其他***材料是复印件的需加盖企业公章)。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企业必须认真核查,确保“申请材料”中的数据和审计报告数据以及申报系统中提交的数据完全一致,否则按无效申请处理,不予评审。
(二)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相关主管部门将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认定资格,且今后5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认定申请。
(三)企业在申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请向我局主管科室和具体业务受理、服务窗口查询,不要轻信各种社会中介,预防上当受骗。
六、业务受理、服务窗口联系人与电话
珠海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地址:香洲新光里三街23号1栋A101)。
联系人:张娜 2155019、2155020
电子邮箱:ppczn@zhuhai.gov.cn
七、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珠海市科工贸信局高新科 罗玉宏 2137957
广东省科技厅高新处 谢兴华 020-83163873
***:《关于受理第二批2008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1]904号)
珠海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