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十四五规划听证会听证报告
为提高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合理性,保障公民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根据《珠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珠海市水务局于2021年8月3日上午在局六楼会议室举行了《珠海市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十四五”规划》听证会,直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组织的基本情况
(一)准备情况
2021年7月19日,珠海市水务局在珠海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发布了《珠海市水务局关于召开
2021年7月27日,珠海市水务局在珠海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发布了《珠海市水务局关于
(二)听证会召开
2021年8月3日上午9点30分,听证会在珠海市水务局六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应到听证参加人14人,实到14人。其中,其中涉水企业代表4名、市民代表1名,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各1名,专家代表1名、相关政府部门代表6名;另外,旁听代表5名。符合《珠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规定,会议如期举行。
本次听证会主持人为珠海市水务局政策法规科赵建锋同志,出席本次听证会的听证参加人有:市人大代表郝晓龙先生;政协委员代表付明先生;专家代表张渊女士;市民代表方瑞莲女士;涉水企业代表有: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刘琳明女士、珠海海源再生水有限公司陆瑞榴先生、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余立川先生、珠海供排水管网有限公司童立先生;政府部门代表有:市生态环境局叶仕兴先生、横琴新区生态环境和建设局陈东冠先生、香洲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陈永顺先生、金湾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詹静琪先生、斗门区水务局沈斌先生、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倪洪诣女士。本次听证记录人由林宇泽、刘乐军担任。
听证会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听证记录人核实听证陈述人、听证参加人到场情况。
2.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宣布听证会纪律,听证事由以及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听证参加人和听证记录人名单。
3.听证陈述人陈述听证事项相关内容、依据和有关背景。
4.听证参加人对听证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或者陈述另行提出的决策草案建议的内容、依据和理由。
5.听证陈述人对听证参加人的质询、意见、建议以及另行提出的决策草案一一做出解释和说明。
6.听证参加人作最后陈述。
7.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8.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听证参加人和听证记录人在听证笔录上签名确认。
二、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及其基本情况
根据本次听证会设置听证参加人共14名,其中涉水企业听证参加人4名,市民听证参加人1名,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共2名,专家听证参加人共1名,政府部门听证参加人共6名(市生态环境局、横琴新区生态环境和建设局、香洲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金湾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斗门区水务局、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表各1名)。另外,旁听代表共5人。
截止7月26日,涉水企业报名人数4人;市民报名人数1人;单位推荐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代表共8人,邀请专家代表1人,最终确定听证参加人共14人,旁听代表5人。相关利害关系人代表4人,为涉水企业代表。符合《珠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要求。
听证参加人名单于2021年7月27日在珠海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公示。
三、听证会各方主要意见或建议及其依据理由
14位听证参加人,全部作了现场发言,发言紧扣主题、观点明确,从不同角度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部分内容提出了疑问,现归纳如下:
(一)对规划的疑问
1、建议进一步复核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农村污水治理率、再生水利用率等规划目标指标。
2、进一步复核现状设施基础信息,如现状污水泵站与实际不符。
3、进一步复核各区近期管网建设、管网普查检测任务。
4、建议进一步复核近期水质净化厂建设任务。
(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议进一步完善市政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农村污水设施运维、管理以及排水管渠污泥管理等相关保障措施。
2、建议补充工业污水系统相关规划内容,明确生活污水系统同工业污水系统边界。
3、完善近期合流溢流污染治理任务及相关技术指引。
4、补充农村黑臭水体现状水质,调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进展相关表述,完善农村污水治理相关技术指引。
5、进一步完善污泥规划相关内容,结合近期提质增效的成效,校核污泥产泥系数等参数,建议补充近期排水管渠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任务。
6、完善信息化平台相关内容。
四、听证会各方意见的分析及处理建议。
听证代表对《珠海市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十四五”规划》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规划》科学严谨、目标清晰、任务明确、符合实际。
针对听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珠海市水务局会同《规划》编制单位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了认真研究,对多数意见和建议予以吸收采纳,将进一步完善《规划》。听证意见的处理情况如下:
(一)对规划的疑问的处理情况
1、建议进一步复核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农村污水治理率、再生水利用率等规划目标指标。
回应:将进一步结合各区实际,深入研究各区规划目标指标体系。
2、进一步复核现状设施基础信息,如现状污水泵站与实际不符。
回应:将进一步同相关单位复核对接,核改现状设施基础数据。
3、进一步复核各区近期管网建设、管网普查检测任务。
回应:将进一步同相关单位对接,复核相关建设任务。
4、建议进一步复核近期水质净化厂建设任务。
回应:将进一步研究分析,合理确定近期水质净化厂建设任务。
(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处理情况
1、建议进一步完善市政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农村污水设施运维、管理以及排水管渠污泥管理相关保障措施。
采纳。后续将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相关内容。
2、建议补充工业污水系统相关规划内容,明确生活污水系统同工业污水系统边界。
采纳。后续将在成果中补充工业污水系统相关内容。
3、完善近期合流溢流污染治理任务及相关技术指引。
采纳。根据各区合流片区的治理进展,调整近期合流溢流污染治理任务,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技术指引。
4、补充农村黑臭水体现状水质,调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进展相关表述,完善农村污水治理相关技术指引。
采纳。后续将收集补充农村黑臭水体水质现状表述,调整相关表述,进一步完善相关技术指引。
5、进一步完善污泥规划相关内容,结合近期提质增效的成效,校核污泥产泥系数等参数,建议补充近期排水管渠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任务。
部分采纳。后续将调整污泥产泥系数等计算参数,重新核算污泥量预测结果。针对近期排水管渠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任务,市水务局正组织编制《珠海市市政污泥处理处置系统专项规划》,目前暂无阶段性成果,排水管渠污泥设施的规划方案暂未明确,本规划暂不列明排水管渠污泥设施的近期建设任务,具体的建设任务待专项规划明确后,再动态调整相关建设计划。
6、完善信息化平台相关内容。
采纳。后续将进一步补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