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第一任内阁唐绍仪
唐绍仪,清末民初著名的政治活动家、外交家,以担任过清廷巡抚、尚书和民国***而蜚声政坛,又因就任民国广东省中山模范县县长而被***引为“能上能下”的例子。他一生从政经历迂回曲折,起落沉浮,但无庸否认,唐绍仪在晚清为争民族之权益、维护中国西藏主权及创建共和方面,曾做出过重要的贡献。
唐绍仪,1862年1月2日生于唐家村,又名唐绍怡,字少川,父亲唐巨川是上海的茶叶出口商。1874年,唐绍仪被选派为第三批留美幼童去美国读书,从小学进中学,后考入哥伦比亚大学文科。1881年归国后,被安排在天津的洋务学堂读书,1885年进入天津税务衙门任职,1889年底被委任为驻朝鲜汉城领事,在任期间表现出干练的外交才能,并认识了当时驻扎朝鲜***交涉通商事宜的袁世凯。1896年10月,被清政府正式委任为中国驻朝鲜总领事,1898年回国。
1901年,唐绍仪被任为天津海关道。在任期间,办理接收八国联军分占的天津城区与收回秦皇岛口岸管理权等事务,成就斐然,令同僚们刮目相看。袁世凯亦上奏朝廷,称唐绍仪“历办各事,多历持大体,补救于无形之中”,“两年以来,中外相安,无大枝节者,实唐绍仪赞佐之力居多”。
1904年,唐绍仪被任为全权议约大臣赴印度与英国代表谈判有关西藏问题。唐绍仪坚持民族立场,运用灵活的外交手段,力主推翻英国与西藏地方政府订立的所谓《拉萨条约》,挫败了英国妄图将西藏从中国领土上分割出去的阴谋。唐绍仪在西藏谈判中的成就,使他晋升为外务部右侍郎。此后,又参与主持了中日、中俄关于东北问题的谈判,在客观条件十分不利的情况下,他力争避免损失过多的权益,抑制了日本在东北扩张的野心,并完全拒绝了俄国企图保留在东北的利益的要求。
自1906年起,唐绍仪先后被委任为全国铁路总公司督办、税务处会办大臣、邮传部左侍郎。1907年出任奉天巡抚,并负责东北地区的对外交涉。武昌起义爆发后,清廷起用袁世凯为***大臣。唐绍仪出任袁内阁的全权代表,赴上海与南方民军总代表伍廷芳谈判议和,最终达成了确定共和体制、优待清室、推举袁世凯为大总统的协议。
民国初年,唐绍仪由黄兴、蔡元培介绍,并由孙中山监誓,加入了同盟会。当酝酿新政府***人选时,唐绍仪得到了革命党人和袁世凯的推选及任命,成为中华民国第一任内阁***,于1912年3月25日到南京组织新内阁,4月迁往北京。由于唐绍仪勤于公务,注重办事效率,政府呈现出一派新气象。但由于袁世凯大权独揽,对唐绍仪推行责任内阁制、“事事咸恪遵约法”甚为不满,在用人、财政及遵守《临时约法》规定的***附署权等问题上,两人的裂痕逐渐加深。唐绍仪遂于6月15日愤而提出辞呈,时任***不足3个月。此后,唐绍仪寓居上海数年,与人集资创办金星人寿保险公司,自任董事长,但他仍密切关注着政治舞台,并多次拒绝袁世凯和北洋军阀的拉拢利诱。
1917年8月,唐绍仪南下参加护法运动,被孙中山任命为护法军政府财政总长。后来,因与孙中山的政治观点不一致而分野,但私交仍笃。1921年,唐绍仪返乡居住,极少参与政治活动。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唐绍仪挂名为***中央监察委员和国府委员。1929年唐绍仪就任中山县训政实施委员会主席,在就职词中表示要用25年的时间,“将中山县建设成为全国各县的模范”。1931年3月6日,唐绍仪兼任中山县县长,集中精力实施建设模范县的计划。他在任时为政清廉,注意革除官吏衙门陋习,并微服察访,及时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有“布衣县长”之称。1934年因与军阀陈济棠的矛盾而不得不离职,持续了五年的中山模范县建设也随之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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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爆发后,唐绍仪留居上海法租界。蒋介石促其去内地,日本侵略者诱其充任傀儡政权头目,唐均不予理会。1938年9月30日,唐绍仪在其寓所被***军统特务暗杀。唐绍仪于1909年至1915年亲自创建、后捐赠父老乡亲的唐家共乐园,有“鹅岭共乐”之誉,现为珠海市文物保护单位,“珠海十景”之一。
1912年2月12日在上海举行南北和谈时,清廷代表唐绍仪(左)与民国临时政府代表伍廷芳(右)、英国国防公使爱德华·施尔比·李德利(中)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