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变更宝安区松岗第二小学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类)的公示
松岗第二小学位于松岗大道东侧,楼岗大道南侧,用地面积26748.27平方米,宗地号为A419-0177。该宗地于2009年2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BA-2009-0009号)。现用地单位宝安区松岗街道办来文申请变更该项目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我局已受理申请。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调整内容公示如下:
一、容积率由“0.54”变更为“1.37”;
二、总建筑面积由“14520平方米”变更为“36539.24平方米”;
三、建筑覆盖率由“≤20%”变更为“≤50%”;
四、增加“绿化覆盖率≥30%”;
五、建筑面积及分项指标由“总建筑面积14520平方米。其中教学楼12255平方米,办公楼1440平方米,后勤服务楼825平方米”变更为“总建筑面积36539.24平方米。其中保留旧有建筑面积13805.66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22733.58平方米,主要包括:办公用房1120.38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4527.63平方米,教职工宿舍2900平方米;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14185.57平方米”;
六、建筑退线由“西边≥12米,其它各边≥9米”变更为“项目用地北侧≥0米,其余各侧:24米以上部分≥9米,24米及以下部分≥6米”;
七、停车位由“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配置”变更为“213个”;
八、备注删除:“项目用地已经市政府四届八十八次常务会审议同意出让办理,因用地局部调整重新核发本证,原深规许BA-2008-0077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收回作废。”;
九、备注删除:“机动车泊位数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配置”;
十、备注增加:“项目范围配建的停车位须设置充电桩,设置比例应不低于停车位数量的30%,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十一、备注增加:“建筑方案设计应落实《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相关要求”;
十二、备注增加:“本证的相关指标根据《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松岗第二小学改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宝发改可研[2020] 72 号)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核定”;
十三、备注增加:“关于本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事宜以区住房和建设局意见为准”;
十四、备注增加:“项目应配套建设海绵城市相关设施,应符合《深圳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及《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要点和审查细则》等海绵城市相关要求,地块内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大于等于72%”;
十五、备注增加:“关于本项目保留旧有建筑面积以《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深规划资源建验字BA-2019-0062号)为准”;
十六、备注增加:“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BA-2009-0009号)收回作废”;
十七、备注增加“其它未注明事项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其它技术规划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0年12月9日-2020年12月18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项目现场及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可登陆下列网站浏览查询。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http://pnr.sz.gov.cn/ba/)
联系人:刘工,电话:27820059,传真:27811901
***:松岗第二小学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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