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管理局2011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根据局内工作部署,现将2011年工作总结报送如下:
一、2011年工作完成情况
2011年是前海开发开放工作全面展开的一年,一年来,我处秉承“勤勉、规范、高效、廉洁”的理念,扎实开展工作,在局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局各部门的协助、配合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根据局领导的指示和工作安排,我处着力从以下九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积极推动建立前海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构建***领导下统筹前海开发开放的国家平台和部委运作机制。
为落实***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前海规划》)的批复精神,推动建立由国家发改委牵头,***有关部门、香港特区政府、广东省和深圳市等有关方面参加的协调机制。按照市领导的指示,我处陪同局领导多次赴京,想方设法、充分沟通,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和各有关方面的支持和帮助,推动前海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2011年7月1日,***正式批复,同意建立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后,我处又陪同局领导多次向国家发改委有关领导请示汇报,积极推动第一次联席会议的召开。
(二)积极开展政策研究、梳理和申报,推动落实前海管理机构享有相当于计划单列市管理权限的政策。
前海管理机构在非金融类产业项目审批管理方面,享有相当于计划单列市管理权限的政策,是前海落实CEPA,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流程的重要保障。在市政府办公厅的支持下,我处会同市相关部门克服困难,认真研究、梳理提请需省里下放的前置审批权以及希望省里支持前海发展的政策事项,拟订了《关于请求省政府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发展有关事项的请示》。6月8日,省政府批复,对其中11项请求事项表示同意下放、部分下放或支持;对1项请求事项表示支持但需向国家有关部委申请部分下放;并同意明确设立在前海的外资服务业企业的服务地域范围覆盖全省,前海合作区内企业创新业务的服务范围,国家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没有规定的,不受限制。
(三)积极推进前海立法工作,为前海制度创新提供保障
《深圳经济特区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暂行办法》和《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三项立法,是今年我市推进前海开发开放的重点工作之一。在局领导的直接指导下,我处与市人大、市法制办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积极参与《深圳经济特区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的起草工作,并拟订《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暂行办法》初稿,报市法制办审核,有效地推进了立法工作的进程。三项法规分别于今年7月和10月先后颁布实施后,为了贯彻落实法规的相关规定,我处加班加点,对《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暂行办法》中规定的需要落实的任务进行研究梳理,拟订了任务分工表,报局办公室汇总上报。
(四)积极开展前海施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优惠政策的研究和申报工作,为促进前海现代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围绕影响前海开发开放的税收、金融、法律和人才四个方面的关键问题,我处会同市财政委、金融办、法制办、地税局、“一行三局”等部门开展了一系列政策研究和梳理工作。在充分调研,听取深港两地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公)会、企业和专业机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我处在前海税收政策、金融政策、法制建设方面提出了需国家相关部委给予支持的事项,并拟订专题报告上报市政府,提请以市政府名义上报省政府转报***。今年9月13日,国家发改委针对前海的财税和金融政策,召开了有10个部委参加的专题协调会。按照国家发改委主要领导在部际联席会议上的指示,我处对前海相关政策进一步梳理,形成了《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施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优惠政策的事项》上报国家发改委主要领导。
(五)积极开展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为前海产业创新发展寻找路径
结合《前海规划》关于前海前海产业发展的定位,对前海产业布局、产业体系构建以及产业发展路径和实施策略开展深化研究,力求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更国际化视野中谋划前海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是我处承担的一项重要工作。
(六)积极开展专项课题研究,探索先行先试。
为了营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构建前海良好的政策体系,我处从不同角度、多个方面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其中部分课题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阶段性成果。同时,我处还承担了前海e站式服务体系建立方案研究工作。目前,该方案已上报市政府,并报市发改委立项。此外,经我处牵头,以前海管理局名义聘请了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四个领域的六名专家作为产业咨询顾问,为我局开展产业规划编制和产业政策制定提供咨询论证服务,并对四大产业重大项目研究提供指导。
(七)谋划重大项目建设,力求发挥高端引领、集聚发展的作用。
按照在前海建设交易所集群的构想,我处积极开展了包括石油化工交易所等在内的一批重大项目研究谋划工作,听取了意向建设方的项目建设方案汇报,提出了修改意见。邀请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承担前海建设世界要素交易市场课题研究,力求集聚一批国家级、国际化的要素交易市场在前海发展。邀请***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承担前海私募股权集聚中心建设课题研究。
(八)主动走出去,开展考察、调研工作。
为了学习借鉴新加坡通过立法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成功经验,我处积极会同市人大筹划考察调研工作,于3月底组织市人大领导赴新加坡考察。此外,我处还对天津滨海新区、上海浦东新区、苏州工业园区等地进行了实地考察,并起草了调研报告,得到局领导的高度评价。
(九)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在承担各项本职工作任务的同时,我处还承担了大量的对外公文、回函等工作.同时,我处还承担了大量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据不完全统计,累计近40万字。对于这些工作,我处都能一丝不苟、按时、保质地认真对待和完成,取得了市相关部门的认可,也有力地推动了我局工作的开展。
二、2012年工作计划
2012年将是前海开发开放工作全面推进的一年,我处将以“创新、市场化、与国际接轨”为基点,努力体现“水平、标准、模式”的内涵,围绕全局工作中心,在局领导的带领下着力推进产业政策落实、重大项目落地、体制机制创新、重大课题研究、内部建设等方面工作,力求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围绕关键要素,继续推进政策研究申报工作,力争尽快在前海形成促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的政策体系。按照产业推动政策的思路,积极协调配合我市相关部门推进落实已经上报的政策,积极与国家、省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汇报,借助前海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这一平台,争取尽快获得突破性进展。根据前海现代服务发展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对前海的财税、法律、金融、人才、土地、劳保、医疗等关键要素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并结合前海的实际需要,组织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方案,为前海未来发展构建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进一步探索完善推进前海开发开放的高效规范机制。围绕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平台和管理机制。一是要规范运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通过明确职责分工、定期 “前海通报”、专题协调会议、定期全体会议等形式,制度化、经常性的联系协调各成员单位,推动前海各项政策尽快落地。二是要继续推进落实计划单列市管理权限。保持与省、市各相关部门的密切联系,尽快推动落实已下放的11项管理权限。结合CEPA的相关安排,研究梳理出适应前海未来产业发展的权限内容,结合已经上报未获批复的18项管理权限,进一步争取省政府的支持,并将已落实的管理权限尽快融入前海e站通服务体系建设,尽快为入内的企业和人员提供便利。三是在落实“一条例两办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符合国际惯例的法定机构运作模式。学习借鉴香港、新加坡等地法定机构运作的成功经验,加快构建行政管理职能和市场化开发运营职能有机结合的新模式,促使我局初步建立运作规范、高效廉洁的法定机构运营管理体系。
(三)按照从容发展、共生发展、创新发展的理念,指导产业发展,初步构建前海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在产业引导发展方面,坚持谋定而后动,精耕细作各项规划,实现产业之间共生发展的科学态势,不断发现并引领新趋势。在产业布局和单元体开发模式上,处理好港深、产城、周边三组关系。在产业体系上力求形成以金融为核心、以现代物流、信息和科技服务业为重点,以专业服务业、公共服务业为配套的框架路径。在产业规划上形成重点规划、专项规划和重点项目指引三个层次的具体安排。在产业形态上紧抓三个新,即新平台、新业态、新总部。在产业重点上,金融业重点突出跨境人民币业务、深港金融创新合作、资本市场建设;物流业重点突出供应链和航运衍生服务;信息业重点突出软件信息业;科技服务业重点突出研发、成果转化和节能环保三个方面;专业服务业重点关注法律、会计等香港方面比较注重的行业。在产业开发模式上逐步形成政府开发、合作开发、自主开发相得益彰的局面,并在产业发展融资保障方面实行非市场化、准市场化、市场化并举。
(四)全力推进重大课题和重大项目研究落实工作。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重点开展如何深化深港合作课题研究,在内容、形式、机制上进行探索创新。在发展策略方面,积极会同市相关部门重点推进前海人民币国际化试验区、前海产业母基金建设、前海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前海要素市场发展战略等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在发展重点方面,加强对前海多层次资本市场、各类要素交易市场、以及文化创意产业等重大项目建设的研究论证。
(五)全面加强部门自身学习和团队建设。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努力提升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定期组织培训,加强处室队伍建设,培养团队意识,提高处室内部管理水平,做好文件资料和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内部运作。避免闭门造车,主动到重点观测样本区域进行实地考察,组织到关键业务部门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进一步做好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团结协作和配合,努力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强化队伍专业素质,适时选招专业人员加入,提升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