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网上询价采购操作规则的通知
全市各政府采购单位、供应商:
从2014年6月1日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调整完善政府采购网上询价交易系统,目的是简化货物类项目采购流程,放开市场准入,鼓励供应商积极参与竞争,合理降低政府采购价格。为充分发挥网上询价在提高效率、促进竞争的作用,拟对网上询价采购操作规则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一、扩大范围
除协议采购类项目外,纳入《珠海市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及有关执行规定》通用类目录的标准化货物,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询价项目,原则上实行网上询价。
二、降低门槛
为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网上竞价,对参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询价的供应商不再收取会员保证金,对已收取的会员保证金,从2014年6月1日起,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供应商办理退回手续。
三、调整规则
对网上询价的项目,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视为采购失败,应组织第二次网上询价。在第二次询价报价中,若仍不足三家,采购单位可在报价供应商中按价低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为增加供应商的响应时间,网上询价项目的采购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以上调整从2014年6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珠海市财政局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