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金湾区制定加快推进创新驱动若干政策措施将通过奖励机制鼓励区内企业积极创新驱动
1月12日上午,金湾区委副书记、代区长阳化冰主持召开三届区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湾区加快推进创新驱动若干政策措施》。根据该《措施》,金湾区将通过财政补贴和奖励机制,鼓励区内企业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
《金湾区加快推进创新驱动若干政策措施》包括“加快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等七大块政策措施。各项政策措施都安排财政补贴以及奖励机制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区内企业进行奖励。在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方面,对积极申报培育入库企业、积极申报高企认定的企业,在企业按时完成网上申请和提交完纸质申请材料后,将分别一次性给予申报企业3万元申报费用和5万元申报费用;在加快培育企业研发机构方面,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批准组建国家、省、市工程中心所在企业分别按照4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助。而在加大新型研发机构扶持力度方面,金湾区也加快落实《关于推进珠海市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对首次列入珠海市培育计划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配套补助,用于补贴购置科技仪器、设备和软件等;对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的科技创新活动,经市年度考评后,按市区1:1比例给予经费补助。据了解,企业(单位)和个人申报《措施》其中的补助奖励资金时间从2015年1月1日算起。
会议还审议了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送审稿)》、《珠海市金湾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送审稿)》、《金湾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计划(草案)报告》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