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批14个停车场开展交替通行试点
从去年10月在深圳40个路口试点“拉链式”交替通行,到去年12月15日起全面实施这项政策,截至目前,各路口通行率显著提升。深圳交警今年将继续深入推进交替通行,目前已经启动经营性停车场交替通行试点工作,首批确定14个停车场作为试点。
日平均查处量下降超三成
深圳交警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去年11月2日至今交警现场敬告、引导车辆共7万余辆次,查处机动车违反交替通行违法8739宗,路口通行效率及秩序良好。其中,1月1日全市全面推行查处1566宗,日平均查处量较去年下降35.5%。
从车辆通行速度来看,早晚高峰、平峰及夜间路口车速均明显提升。其中早高峰车速较实施前上升4.66%,晚高峰车速较实施前上升4.93%,平峰车速较实施前上升7.63%,夜间车速较实施前上升3.42%。与此同时,所有实施交替通行的路口事故率较实施交替通行前下降33.4%。
停车场正式试点交替通行
除了在已经施画交替通行标志标线的路口继续加强交替通行查处工作外,深圳交警今年还将在其他未施画交替通行标识但符合“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以及因事故、拥堵等原因导致“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经营性停车场等地点推行“拉链式”交替通行。
深圳交警在对全市经营性停车场进行排查后,已确定14个经营性停车场作为第一批试点交替通行的场内地点,目前各停车场正在进行停车场设施建设及内部人员培训等工作,部分已开展交替通行的停车场管理效果明显。
上述负责人表示,以南山区的欢乐海岸停车场为例,目前该停车场内设施已建设完毕并正常运作,实施拉链式通行以来该停车场出口秩序井然,通行能力有所提高,“本地牌车辆基本能遵守拉链式通行,只有个别外地牌车辆需指导,遵章率达到90%以上”。
该负责人表示,在对符合拉链式通行但不按要求进行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经营性停车场管理单位,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吊销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的处罚。(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