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增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预留规模落实方案第六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及留用地等项目的成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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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6日发表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州市增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预留规模落实方案(第六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及留用地等项目)的批复》(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19〕133号),我区组织编制的《广州市增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预留规模落实方案(第六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及留用地等项目)》业经省自然资源厅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将《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二、批准时间:2019年10月8日
三、公告内容:
(一)使用预留规模原因
方案涉及第六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及留用地、第六资源热力电厂炉渣厂及留用地、污泥焚烧厂项目及留用地、污泥焚烧厂进场道路及留用地、第六资源热力电厂一期(含进场道路)留用地、穗莞深城际轨道项目留用地(白江村)、广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留用地、永宁街湖中村留用地共8个项目,总用地面积36.3815公顷,其中不符合现行规划面积32.6123公顷,拟使用现行规划预留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以满足项目整体落地建设的需要。本次预留规模使用符合《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号)相关文件要求。
(二)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项目拟使用预留建设用地规模32.6123公顷,共涉及8个地块,位于增城区仙村镇、中新镇、新塘镇、永宁街道,现状为农用地28.5960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3.3054公顷),建设用地3.8688公顷,未利用地0.1475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使用预留规模总结
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不突破上级规划确定的增城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且符合相关规划。项目占用耕地拟通过购买耕地储备指标方式落实占补平衡。预留城乡规模落实后,可以确保增城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减少。方案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涉及镇街、村及相关部门的意见,预留规模使用方案合理可行。
特此公告。
***:1.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2.增城区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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