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一无证照电镀厂违法排污遭查处6名涉案人员被刑事拘留
近日,增城区生态环境分局根据广州市河长办交办的举报线索,联合区公安分局和石滩镇政府,对石滩镇上围村一间涉嫌违法排污的无证照电镀厂进行查封。
目前,该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进一步侦查,6名涉嫌违法排污人员被刑事拘留。
执法:查封无牌证电镀厂
增城区生态环境分局接区河长办反馈,称群众举报“石滩镇上塘村上围学校斜对面某电镀厂涉嫌非法排污”,我局高度重视,立案安排执法人员对举报进行处理。
6月6日上午,增城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监察大队会同石滩镇政府对上围学校附近进行核查,最终在上围村犀滘南路6号发现一家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的无证照电镀厂。
检查发现:
该电镀厂主要生产设备包括自动抛光机1台、手工抛光机2台、整流机1台、电镀槽1条、清洗池1个,现场还有6名工人正在进行生产。
执法人员迅速对工厂进行了查封,并对6名生产人员进行了询问笔录。
调查:废水六价铬超标5049倍
经初步调查,该厂经营者杨某一个多月前通过租借厂房,在上围村犀滘南路6号从事电镀生产经营。
该厂房未办理任何环保审批手续,其生产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流至地下管道,排出厂外环境。
水样监测数据显示:该电镀厂外排生产废水中第一类污染物六价铬505毫克/升,超过标准0.1毫克/升的5049倍,其他污染物存在不同程度超标排放。
由于外排生产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浓度超过标准3倍以上,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构成犯罪,区生态环境分局依法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进行进一步侦查,6名涉嫌违法排污人员也被刑事拘留。
继续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
2018年以来,我区制定出台了《增城区重污染企业综合治理攻坚战工作方案》,对漂染、电镀(线路板)、废塑料等传统重污染行业进行综合整治。到今年6月底前,全区涉重金属排污企业将全部关停或转型。
下一步计划:
进一步明确责任:对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从事破坏环境资源的无证照经营活动的出租者进行查处,加大处罚力度,从源头堵塞管理漏洞;
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涉及排污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从严、从重、从快依法查处。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