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李炎坤户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李炎坤: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于2016年7月28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2015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6〕436号)》,你户位于南沙区横沥镇义沙村旧南东街8号的房屋在征地范围内,我局收到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提交的《关于向李炎坤作出责令交地决定书的申请》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现将补偿安置方案送达你户。为使你户最终实施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更加合理、合法,并确保本次集体土地征收工作顺利进行,现通知你户如下:
1、你户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就上述方案中你户被征收房屋情况、青苗及附着物情况、补偿安置方式等陈述意见,提出申辩,并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
2、自你户收到本通知起5个工作日内,你户有向我局申请听证的权利。你户要求组织听证的,应当提交书面的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义沙村旧南东街8号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及房屋权属等材料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2020年5月19日
(联系人:梁梓琦,电话:39053681,地址: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4楼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