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农业农村局检查农药企业节后安全生产工作
为切实加强我县大春农药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广大农民在农业生产中农药使用安全,我局政策法规股和农业执法大队于2021年2月25日对四川省川东农药化工有限公司的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
此次重点检查了四川省川东农药化工有限公司的节后人员安全防护情况、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警示标语、隐患风险点排查、消防安全、中毒隐患、禁限用农药及高毒农药使用、农资打假、农药二维码识别、生产批号等情况,对检查出的安全漏洞及薄弱环节要求企业立即整改。
检查组在检查现场对企业提出要求,一是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无小事,平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二是要坚持为“三农”服务的综旨,充分发挥农药经营的主渠道作用,保障我县大春农药供应,确保春耕生产正常有序进行;三是要合法经营,严禁生产、经营假农药、劣质农药,不得把农药销售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使广大农民用上安全、高质、放心的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