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凤凰街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广州市委统一部署,4月11日至6月20日,十一届广州市委第四轮巡察派出6个市委巡察组,采取“提级巡察”和“1托2”方式,对越秀区登峰街,海珠区官洲街,天河区凤凰街,白云区江高镇、人和镇,南沙区黄阁镇、东涌镇、万顷沙镇、横沥镇,从化区鳌头镇、吕田镇、温泉镇等12个镇(街)党委(党工委)开展政治巡察。日前,市委第六巡察组向我街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情况。
市委第六巡察组指出,街道党工委党的领导弱化,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辖区内“两违”建设问题突出,山水林田遭受侵占破坏,民生基础设施短板明显,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足。党建主业意识模糊,“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不完善,党员经常性教育不深入,基层党组织不健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管党治党宽松软,党工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纪工委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弱,基层民主监督机构形同虚设,正风反腐“最后一公里”没有打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公车管理混乱,私车公养屡禁不止,集体经济组织公款吃喝问题突出。村社“三资”管理混乱,少数党员、村社干部将集体资源视为“唐僧肉”,部分村社集体土地出租未执行“三资”交易规定,集体利益遭围猎蚕食。
市委第六巡察组强调,巡察发现的有关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