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天河区积分入学第一次录取情况的通知
各积分入学申请人:
根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天府办规〔2017〕2号)精神,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现公布小学总排名在620名以前、中学总排名在489名以前的学生录取情况(详见***),并将确认学位等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请各申请人在6月8日登录积分入学报名系统,打印《录取通知书》。被民办学校录取的,还需打印“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券”。
二、请各申请人于6月9日上午11:30前,持《录取通知书》、学生本人户口本及合法稳定居住证明(房产证、备案租赁合同等),被初中学校录取的还需提供小学六年级的学籍表(或学籍号)等材料,按时到录取学校确认学位。确因疫情影响无法到校现场确认的,需主动与录取学校电话联系,说明情况。逾期未确认学位的,视为放弃学位,我区将不再安排学位。
三、小学总排名在1—620名之间、中学总排名在1—489名之间,因个人原因未填报确认志愿,或填报的志愿学校已完成招生计划且不接受区统筹的,其录取情况为“未录取”,我区不再安排学位。
四、小学总排名在621名及以后、中学总排名在489名及以后的录取情况将于6月12日另行公布。
***1 2020年天河区积分制入学小学一年级录取情况(1-620名).xlsx
***2 2020年天河区积分制入学初中一年级录取情况(1-489名).xlsx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
2020年6月8日
(承办科室:小学和幼儿教育科,联系电话:38622512;
中学教育科,联系电话:38622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