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街关于采购珠江嘉苑红璞公寓新泰小区垃圾分类投放亭的询价函
各受邀报价单位:
为完善新塘街辖内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我街计划在珠江嘉苑、新泰小区、红璞公寓增设8个垃圾分类投放亭,其中包括2个2桶位定时投放亭、1个4桶位误时投放亭、5个4桶位定时投放亭,现就垃圾分类投放亭进行邀请询价,欢迎在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且符合资质的公司、企业作出响应报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价须知
1、被询价供应商可就所需分类亭产品清单中的相关要求,在2021年4月26日17:30时前,向我街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次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报价函及相关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递交本单位,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
2、询价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由我街织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并确定供应商。供应商在接到我街通知后5日内与我街签订合同,逾期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3、报价供应商派人将报价文件、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材料送达。送达地址:天河区新塘大街5号新塘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林伟渠,联系电话:82357386。
4、报价供应商应具有与产品内容相应的营业范围、资质,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不接受无相应营业范围、资质的报价。
5、在评审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时,将会审核其是否有计算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6、供应商报价工程内容事项必须满足我街实质性需求,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供应商可在此基础上提供优于该项目需求的方案或服务。
7、供应商应具备在2021年4月30日前交付、完工并可投入使用的能力,并通过我街或委托有资质单位验收。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采购活动。
8、本项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9、本次项目金额要求控制在18万以内(含人工安装费用、运输费用、场地硬底化费用、排水沟费用及税费),由我街安排支付,供应商提交报价资料时所附相关设计图纸,设计费用由各供应商自行解决。
10、最终结算以天河区财政评审中心为准;若天河区财政评审中心不审核,以街道委托第三方审核或上级部门指定为准审核。
11.不接受存在行政处罚期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报价。
二、产品需求
共计2个2桶位定时投放亭、1个4桶位误时投放亭、5个4桶位定时投放亭。
三、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具备营业执照、相关施工资质的基本条件;
2、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产品安装并通过验收;
3、项目服务响应时间: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相关问题;
4、供应商必须提供优质材料和服务(含人工安装、产品运输、维护、场地硬底化等服务),按时保质完成该项目。
5、供应商需提供2桶位定时投放亭模板作为参考。
四、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应按项目需求编制报价文件;
2、被询价供应商应就以上项目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工程质量做出书面承诺;所报价项目明细必须满足询价要求;
3、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如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5、报价文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活页式或容易拆解的报价文件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
6、该项目中要求提供资质资料的必须提供,凡未按要求编制报价函的,我单位有权拒绝其报价。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新塘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