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奔波未解决人民调解终圆满——沙东司法所成功化解雇工受伤赔偿纠纷
4月26日下午,沙东司法所会议室的宁静被一阵相互指责的声音打破:“明明是你自己造成的,干嘛要我们赔钱?”“你以为我想摔倒吗,我也受了很多罪。”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相互指责,充满了怨恨。由于声音太吵,还一度引来办事群众的围观。
经了解,争执一方为沙东辖内某市场档主梁某,而另一方为外来务工人员工人熊某。熊某自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受雇于梁某做钟点运货司机,运货车辆归雇主梁某所有。2017年3月5日早晨,熊某驾驶货车在倒车过程中不慎刮倒他人摩托车,导致摩托车漏油并无法启动,熊某与摩托车车主协商赔偿未能达成一致,之后摩托车车主砸烂了梁某车辆的挡风玻璃并离开。熊某在追随摩托车车主理论的过程中不慎摔倒,导致受伤骨折送医院住院治疗,梁某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后不同意继续支付后续费用。梁某出院后,医院出院证明建议全休3个月。
熊某拿着相关的材料,先后多次找梁某协商,要求梁某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未果,又去了法院、法援中心、派出所,但均没得到解决。4月25日到司法所咨询相关法律问题,司法所叶所长接待了熊某,耐心听了他的陈诉,认为可以通过调解帮助解决此纠纷,并当场约双方次日来司法所调解。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司法所叶所长了解清楚事情的经过后听取了双方的述求,熊某认为,自己是为雇主去找摩托车车主才受伤的,治疗期间的所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都应该由雇主负责。而雇主梁某却认为是熊某驾驶不慎导致本次事故,而且追摩托车车主是熊某个人行为,摔跤也与自己无关,对于此事故自己不应该负主要责任,只愿意承担其中一小部分费用。双方一度争执不下,无论在事故责任认定上,还是赔偿数额上都立场坚定,无法达成共识,调解陷入僵局。
司法所叶所长果断采用“背对背”调解的方法,逐方击破。首先批评了熊某驾驶鲁莽的行为,肯定了他在这次事故中的责任,并把诉讼的过程之繁琐,需要花费的项目跟其认真解释。然后针对梁某法律知识薄弱,详尽的跟其解释了其与熊某的雇佣关系,以及雇工熊某受伤是在从事雇佣关系中发生的,雇主需要承担赔偿的法律责任,还介绍了此类案件法院的判例需要赔付的事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其明白赔偿是“跑”不掉的。
最后,双方在叶所长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各自都作出了让步,一小时前司法所的吵吵嚷嚷没有了,双方达成协议并约定次日到司法所交收赔偿款,一起雇工受伤赔偿纠纷圆满解决,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