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2021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1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或实施行政许可的;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4.补正告知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5.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以内办理行政许可的;
6.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
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或其他问题,欢迎通过邮件或来信来电反映。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荔湾区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2021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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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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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2021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21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我分局行政许可事项共25项,较上年度新增行政许可事项4项(分别为:民用***支持***证核发,弩的制造、销售、 购置、进口、运输许可,***支(弹药)运输(携运)许可,民用***支、弹药配购证核发),减少行政许可事项2项(由行政许可改为备案,分别为: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三类制度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均全部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广东政务服务网)。全年行政许可申请量共计110403件,其中受理量共计110252件,不受理量171件;行政许可办结量共计108728件,其中审批同意量共计108577件,审批不同意共计1798件;网上受理量5317件,网上全流程办结量5317件。
(一)依法实施情况。我分局严格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出境入境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受理、审批各项行政许可申请;不存在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各许可事项均能严格按照法定办结期限承诺办结,实际平均办结时间均等于或少于法定期限。
(二)公开公示情况。一是在办证大厅、金盾网及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开办理须知,公开公示事项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办理结果及时通知申请单位或个人。二是以政府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迎检工作为契机,努力完善各项工作,对事项办事指南、办理流程、设定依据等内容安排专人进行梳理、核对、完善,确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准确、规范。三是广泛宣传应用市公安局户政智能咨询系统和出入境系统,全面梳理业务规范,统一业务答复口径,通过登陆咨询系统,让群众能够及时掌握办事材料及流程。
(三)监督管理情况。一是我分局在政务服务中心的业务,按区政务办设置要求提供了专门的网上办事方式和办事制度、流程、清单,办事全程录音录像,实行现场评议制度,实行综合受理窗口和咨询服务窗口相结合制度;二是我分局综合办证中心建立完善的业务日常监督考核机制,采取网上抽查、实地检查等形式,加强对出入境各项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考核。三是制定了《荔湾区公安分局窗口单位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结合专项行动制定《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集中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采取教育培训、强化民警理念作风、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规范操作流程、加强检查监督等措施落实整改。通过学习教育和专项整治,窗口民警精神面貌不断好转,工作态度明显改善,服务群众的工作热情持续高涨,全年没有发生违法违规案件。四是在办证大厅张贴群众监督范围和反馈方式,设置群众意见登记簿、投诉本,畅通便民交流渠道。
(四)实施效果情况。建立健全“好差评”机制,依托上级门户网站及办证实体大厅,建立健全线上线下相融合的企业建议、咨询、投诉平台。全面推行“好差评”工作制度,线上全流程网办的事项在业务办结时提供评价页面,线下窗口提供有效评价,评价方式包括评价器评价、生成动态二维码评价、扫静态二维码评价等,并做好窗口评价指引工作,提高群众的评价率,切实做到“一事一评”。2021年度,我分局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紧迫感,补齐政务服务能力短板,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行政许可执法工作达到预期效果,审批效率、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不断提高。
(五)创新方式情况。我分局全力推进“跨域通办”。以“跨域通办为原则,不通办为例外”,梳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纳入“跨域通办”事项清单,并通过政务服务网对外公布。不断拓展通办事项领域。从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入手,通过“全程网办”“一体机自助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方式,探索开展无差别“市内通办”、点对点“跨省通办”,推进“湾区通办”。2021年,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市内通办”,同步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和更新机制。
(六)推行标准化情况。我分局按照上级机关的部署,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标准,推行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在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受理范围等要素和减少自由裁量权等方面均同市局标准保持一致。其中,我分局综合办证中心以“最小颗粒度”为梳理标准,按照出入境业务办理须知的规定,及时更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理指南、办理条件等相关信息,逐步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统一,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我分局负责的行政许可中无中介服务情况。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窗口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有待提高。目前群众排队等待的时间较长,警辅人员和保安对办事群众的反复询问的问题,或因回答时情绪上出现波动,或因语言表达能力不足,引起群众误会,造成群众投诉仍时有发生。二是政务服务智能化、便民化程度仍够不高,需要继续加大力度推动。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优化提升窗口服务质量。以推动窗口服务再提升为突破口,重点整治窗口服务形象差、庸懒散漫、冷硬横推等问题。在服务质量上再用功,加强对办证窗口民警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在人民满意度上再前进,努力打造具有“荔湾特色”的便民服务窗口。
(二)继续巩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要求,持续做好荔湾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证明材料、办理条件等要素梳理工作。结合业务实际,及时更新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广州公安微警务小程序等对外公开渠道的办证事项办事指南、办事须知等信息,确保线上线下办理标准一致;更新完善各业务事项在受理、审核、送达等各环节的实施细则及工作指引,确保荔湾区相关业务的办理标准与全市规范统一。
(三)完善提升政务服务智能化、便民化。着力在减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等方面下功夫,加强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在出入境和户政业务办理中的应用力度,切实减轻群众办事负担。
广州市荔湾区公安分局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