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城管最后通牒违法户外广告半月内拆除(组图)
(图:廖木兴/绘)
(图:上下九东急新天地购物广场户外广告改造效果图)
(图:上下九东急新天地购物广场户外广告现状)
将清拆上下九540个广告牌,主要为骑楼立柱广告,部分商家自用广告纳入招牌管理
日前,广州市城管委发布的《广州市第一批中心城区主要商圈及重点景观区域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上下九商圈的户外广告牌将从871个减为48个,减少超过九成之多。昨日,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户外广告牌的减少并非是要将上下九的商家招牌拆掉,而是将部分商家自用广告纳入招牌管理。上下九真正要拆除的户外广告有540个,多是骑楼立柱广告等违反规范的户外广告。
对户外广告减量整合
征求意见稿中,新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希望通过对天河商圈、北京路上下九商圈及珠江两岸等重点地区的广告设置进行规划,进一步提升城市景观综合环境和广告管理的科学性。
在天河新中轴区域,将采取整合统筹的办法,打造顶级商圈氛围。在东段电子卖场聚集区以“聚零为整”的方式,将多、小、杂、乱的广告画面整合为井然有序的大型画面,并与建筑载体融合统一。例如岗顶百脑汇商城,目前大楼外立面IT产品广告众多、也较为杂乱。规划后,将对广告进行整合,整栋大楼外立面仅留几个大的广告位,可以通过多面翻动的方式让广告按时变化,这样可将原有的广告全部展示出来。
目前,新中轴区域现状户外广告点位114个,广告牌602个;规划后,户外广告点位100个,广告牌337个。规划通过整合统筹多元视觉语言,对户外广告减量、整合、提档。
规范历史街区广告秩序
北京路和上下九商圈是广州传统商业中心区,骑楼风貌完整。征求意见稿认为,广州市历史街区户外广告现状混乱、设置档次低下、工艺落后,户外广告各自为政、缺乏统筹、与建筑结合较差。规划从保护骑楼风貌作为出发点,对传统骑楼区段的户外广告进行严格的管控,进一步完善了骑楼建筑墙面户外广告设置要求。
根据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广告定义,上下九商圈现状户外广告点位有49个,广告牌有871块,存在部分商家自用型广告。本次规划中,上下九户外广告点位仅有14个,广告牌48块,减少了823块之多。
“有的商家以为我们要拆大家的招牌,其实不是这样。”市城管委景观处工作人员梁余茵向新快报记者解释道,这次规划考虑上下九步行街的历史文化氛围、商业氛围营造以及规划的实操性,将部分商家自用型广告列入招牌进行管理,严格规范广告的位置,而对于违反规范的屋顶广告和骑楼立柱广告以及严重影响景观的广告予以拆除。根据上述原则,本次规划将拆除上下九商圈广告540个,纳入招牌的331个。
“北京路商圈也是一样的,很多商家的自用广告,我们要按照招牌来管理,广告上的实体图案将要规范为图像式招牌的形式。”梁余茵表示,北京路步行街现状户外广告点位66个,户外广告有275块,规划后,户外广告点位24个,广告牌63块。拆除广告74个,纳入招牌的138个。
征集的意见还不够专业
广州市城管委景观处处长李志刚表示,征求意见稿自11月14日挂出以来,目前仅收集到了20多份意见。“没有太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大多是为了维护自己利益发声的。”李志刚表示,今年以来广州市城管委围绕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管理核心“重塑风貌、完善体系和有序管理”的“三部曲”,陆续分批开展户外广告规划的组织编制,提前批规划于今年3月启动,8月通过市政府审批。本次设置规划于今年5月筹备招标,7月启动,是提前批之后的第二步。
“规划涉及内容非常多,我们希望能多听到行业协会、商会、区政府等等单位的意见,目前也正在向他们征集意见中。”李志刚说。
28个户外广告须拆
城管通报从公告之日起15天内自行拆除,逾期强拆
记者昨日(24日)从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获悉,为规范广州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秩序,维护良好的城市景观,该局决定对全市违法设置户外广告分期分批进行整治,并对一批重点违法设置户外广告予以公告拆除。
在该局公布的第一批限期拆除户外广告中,正佳广场外立面广告等28宗广告进入拆除“黑名单”。
市城管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设置者)从公告之日起15天内,须自行拆除所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及其建(构)筑物,逾期未拆的将由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对逾期不自行拆除、不配合政府职能部门执法工作的广告企业和业主(单位)及个人,将告知户外广告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采取措施督促拆除或限制当事人参与户外广告经营。
记者看到,在公告限期拆除的28宗户外广告中,面积最大的是天河区正佳广场外立面的两块喷画广告,每个有690平方米之大,其中一个为公益广告。
(编审:秦续丽)
分享: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