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桥中街颐和社区居民办事服务大厅装修项目邀标公告
由于颐和社区居委会办事服务大厅办公已有10年之久,为提供更加好的服务环境,我街拟对颐和社区居民办事服务大厅进行修缮,邀请具有相关资格的单位参与建设此项目,最终以街道招投标小组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单位作为本工程项目的建设项目承办人。
一、项目名称
桥中街颐和社区居民办事服务大厅装修工程项目。
二、建设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道办事处。
三、建设地点
荔湾区桥中街广安路9号。
四、服务内容及服务须知
(一)服务内容及规模:对颐和社区居委会办事服务大厅室内墙壁补漏、重新扇灰、重整天花板、更换室内电线等,建设面积约100平方米。
(二)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3万元。
(三)项目建设工期 4个月,计划2017年12月底竣工。
(四)建设合同:根据建设项目类别选择相应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优先使用。合同及最终合同价以荔湾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意见为准。
五、发布公告时间
从2017年8月31日至2017年9月8日
六、报名要求
(一)现场报名时间:从2017年8月31日至2017年9月8日,工作日每天8:30至17:30。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现场报名地点:桥中街道办事处南座2楼社会事务管理科(荔湾区红楼路38号)。
(三)报名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四)报名联系人:李先生,电话:81751677。
七、比选地点
桥中街道办事处。
八、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一)承包意向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并通过年审,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承包意向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服务类资质及相关建设项目工作经验(需提交过往完成的建设工作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加盖公章的承包意向报价书(见***)。
上述提供的文件、资料、证书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九、承包人的确定
(一)本次邀标须有3家或3家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比选工作由桥中街小额工程招投标小组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根据各意向单位的有效报价(低于本次询价的最高限价),以最接近平均价的意向承包单位为第一候选单位,并以此类推确定第二、第三候选单位。
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递补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特此公告。
***:报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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