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部署餐饮服务环节防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专项检查工作
4月7日,荔湾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专门召开会议,紧急部署餐饮服务环节防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专项检查工作。
会上,荔湾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刘庆国同志传达了上级相关会议精神,对餐饮服务环节防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专项工作检查做了部署。他要求:一是禁止在餐饮服务场所饲养、宰杀活禽。贯彻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第十六条第九款要求: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在加工经营场所外设立圈养、宰杀场所的,应距离加工经营场所25米以上。二是所有食物一定要烧熟煮透。由于广东地区有食用不够熟透的白切鸡习惯,因此应劝导餐饮企业加工制作白切鸡时要烧熟煮透;三是生熟食品不能混放。生熟食品要分开摆放;切生熟食品的刀和砧板等工用具的使用要严格区分,不能混用。四是做好洗消工作。一是要注意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时要穿戴清洁的指定工作衣、帽,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二是做好餐饮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三是按照《操作规范》要求,定期进行空气消毒。五是畅通渠道,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指定一名联络员专人负责本项检查情况的报送工作。按时按要求做好每日一报,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目前要做好以下几项具体工作:一是对全区所有餐饮单位进行一次大检查,禁止餐馆内存养鲜活禽类;二是在没有宣布取消禽流感防控之前,劝导餐饮单位暂时不要加工、出售白切鸡;三是严格检查餐饮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不能漏掉一人;四是与街道办事处联合行动,互通信息,不留死角;五是区食安办积极认真地做好区属各食安办相关成员单位在防控禽流感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编审:秦续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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