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一江两岸环境品质提升试验段工程建设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告
根据市“一江两岸三带”建设要求,我区将实施一江两岸环境品质提升试验段工程。为促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现草拟了《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一江两岸环境品质提升试验段工程建设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社会各界人士可就《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一江两岸环境品质提升试验段工程建设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提出修改意见,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或邮寄回复,并注明“《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一江两岸环境品质提升试验段工程建设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
二、征集时间
2016年11月9日至11月19日。
三、提交方式
1.传真:020--81807422;
2.电子邮箱:lsplwzjj@163.com;
3. 邮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 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计划统计科,邮编:510080。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6年11月7日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一江两岸环境品质提升试验段工程建设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黄 法,电话:81598250,159****7162)
***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一江两岸环境品质
提升试验段工程建设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根据市“一江两岸三带”建设要求,为全面改善沿江西路街区环境,完善公共配套设施,提升绿化景观、市政设施和建筑品质,增强街区活力,我区将实施一江两岸环境品质提升试验段工程,对试验段的建筑立面、道路、绿化、景观、光亮照明等进行提升改造。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改造范围
沿江西路(人民桥--人民南路)。
二、实施时间
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
三、改造内容
(一)市政要素施全面升级改造,包括人行道、车行道路面、标线 标牌、便民设施等市政全要素品质化提升的相关内容。
(二)景观绿化升级改造,结合沿街建筑适当抽疏;美化观景广场。
(三)建筑立面整饰,沿岸建筑立面整饰、文物和历史建筑保养维护,规范、整治室外空调机架、飘篷、晾衣架等。
(四)沿线建筑物、景观光亮照明提升,以及配合整治改造需要的其他光亮照明改造。
(五)整治、规范沿岸广告和标识标牌。
(六)统一规范、整治电力、通信线路,清除乱搭乱接的线路。
(七)工程建设需要的其他改造内容。
四、一江两岸环境品质化提升工程的建设单位为区住房建设局,委托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建设实施。
五、改造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和配合改造工作。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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