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部门部署开展2016年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评价工作
为推动广州市机动车维修行业供给侧改革,促进行业诚信发展,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的管理办法》的工作要求,市交通部门印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评价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区交通部门和全市机动车维修企业开展2016年度广州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评价工作。2016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评价主要面向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的广州市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评价,评价工作通过省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信息系统进行,以企业自评和各级交通部门现场复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为落实上述工作,市交通部门指导督促市属机动车维修企业积极开展企业自评工作,计划于4月底前完成参评市属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现场复评工作;并指导各区交通部门通过宣贯会议、业务培训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同步落实推进本辖区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评价工作。下一步,市交通部门将继续按计划统筹推进后续工作,确保诚信评价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落实。(广州市机动车维修与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