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卫计部门2018年度行政执法数据
目 录
第一部分 卫计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法定执法职责
第二部分 卫计部门2018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卫计部门2018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卫计部门概况
一、卫计部门主要职能
卫计部门是越秀政府主管卫生和计生的工作部门。
卫计部门(本部)的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卫生和计划生育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建议。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
(三)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区教育、公安、城管、建设、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和各街道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和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区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五)负责组织拟订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
(六)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人事部门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
(七)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员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进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八)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
(九)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配合建立流动人口流入地、流出地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十二)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
(十三)协调、指导区属单位、辖内机团单位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协作开展交流合作与援外的有关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无偿献血工作和协调区红会机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干部保健工作;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卫计部门下属执法单位卫生监督所的主要职能为:
(一)承担卫生执法具体工作;
(二)依照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三)承担重大活动公共卫生保障;
(四)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二、卫计部门法定执法职责
(一)行政处罚228项;
(二)行政许可8项;
(三)行政强制6项;
(四)行政征收1项;
(五)行政检查23项;
(六)行政裁决0项;
(七)行政给付3项;
(八)行政确认1项;
(九)行政奖励1项;
(十)其他行政执法职权2项。
第二部分 卫计部门2018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表一
卫计部门2018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 所得、没收 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执照 | 责令停产停业 | 吊销许可证、执照 | 行政 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宗) | 罚没金额(万元) | ||
1 | 越秀区卫计局 | 380 | 73 | 4 | 0 | 0 | 0 | 0 | 0 | 457 | 55.15687 |
合计 | 457 | 55.15687 |
说明:
1.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 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 “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表二
卫计部门2018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数量 | 撤销许可数量 | ||
1 | 越秀区卫计局 | 3014 | 3014 | 3006 | 0 | 0 |
合计 | 3014 | 3014 | 3006 | 0 | 0 |
说明:
1. “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 “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表三
卫计部门2018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 合计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 | ||||||||
1 | 越秀区卫计局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7 | 7 |
合计 | 7 |
说明:
1.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务”、“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卫计部门2018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征收 | 行政检查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
次数 | 征收总金额(万元) | 次数 | 次数 | 涉及金额 (万元) | 次数 | 给付总金额(万元) | 次数 | 次数 | 奖励总金额(万元) | 宗数 | ||
1 | 越秀区卫计局 | 2 | 21.0535 | 8732 | 0 | 0 | 12 | 2740 | 0 | 12 | 32819.67 | 0 |
合计 | 2 | 21.0535 | 8732 | 0 | 0 | 12 | 2740 | 0 | 12 | 32819.67 | 0 |
说明:
1. “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 “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 “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 “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5.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第三部分 卫计部门2018年度行政执法
情况说明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457 宗,罚没金额551568.7元。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2)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3014 宗,予以许可3006宗。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2)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7宗。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2)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四、行政征收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征用总数为0次,收费总金额0元。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征用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2)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征用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
五、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8732次。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2)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六、行政裁决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裁决总数为0次。
七、行政给付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给付总数为12次,给付总金额2740元。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给付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履行给付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给付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履行给付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
八、行政确认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确认总数为0次。
九、行政奖励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奖励总数为12次。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奖励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奖励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
十、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为0宗。